江油市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公示表(2024年5月)

江油市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公示表(2024年5月)     根据《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文件精神要求,以下人员经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符合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5月22日至29日),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3252771    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序号 姓名 项目名称 项目

关于同意茶山镇居民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的复函(2024年4月23日—2024年5月15日)

  茶山镇供电服务中心:   报来《关于报送茶山镇居民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资料的函》(2024年04月23日~2024年05月15日)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刘栩宇、刘俊平、卢景耀等8户居民家庭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申请(清单见附件)。   请根据《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东发改〔2022〕206号)要求,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专此函复   附件:东莞市个人住宅分布式光

招标公告——国际电商中心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际电商中心项目已由 南湖区行政审批局(项目代码:2311-330402-89-01-962908)备案及 嘉兴市南湖新区管理委员会以 南新管【2024】17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嘉兴市禾禹产业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招标人为 嘉兴市禾禹产业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进行公开招标。 2.

武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至2024年5月22日,武义县桐琴镇宁宇电动工具配件厂等329户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已逾三年,至今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现责令上述企业、股东(主办者)、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依法组织清算,并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我局申请注销登记或办理清算组备案手续,逾期将依据《中

至2024年5月22日,武义县桐琴镇宁宇电动工具配件厂等329户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已逾三年,至今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现责令上述企业、股东(主办者)、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依法组织清算,并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我局申请注销登记或办理清算组备案手续,逾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予以强制注销。 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武义县市场监督管

黔东南州能源局关于风电光伏资源调查摸底服务商征集比选公告

为摸清全州风电光伏资源底数,推动风电光伏资源合理有序开发,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公开征选风电光伏资源调查摸底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黔东南州风电光伏资源调查摸底 (二)服务内容: 对全州常规风速及超低风速、集中式及分散式风电可开发资源以及集中式光伏资源进行摸底排查,形成资源报告及可开发项目清单。 (三)时间要求:2024年5月下旬开始,7月31日前完成调查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电力中长期交易市场秩序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 2021年8月10日 4457

河北省、江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经信委(工信厅),各派出机构,国网河北省、江西省、重庆市电力有限公司,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电力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电力中长期交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21年能源监管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国能发监管〔2021〕5号)安排部署,经研究,定于2021年8月至12月开展电力中长期交易市场秩序专项监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配套文件相关精神和《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发改能源规〔2020〕889号,以下简称889号文)、《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加强电力中长期交易监管的意见的通知》(国能发监管〔2019〕70号)等有关要求,加强电力中长期交易市场秩序专项监管,重点督导检查各地落实889号文情况,规范电力中长期交易行为,督促市场运营机构履职尽责,推动解决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二、工作内容

  (一)市场交易规则规范制定情况。重点关注各地中长期交易规则制修订程序、流程和审批的合规性等。具体包括:派出机构、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电力交易机构等单位按照889号文要求制订中长期交易规则的情况,制修订中长期交易规则程序、流程和审批的合规性等。

  (二)电能交易合同签订和调整情况。重点关注合同完整性和合同电量调整规范性、公平性等。具体包括:各类电能交易合同签订及备案情况,年度优先发电合同协商情况,年度购售电合同实际执行及计划调整、合同电量调整情况等。

  (三)电能交易组织和执行情况。重点关注电力交易、调度机构和市场主体等单位在各类电力中长期交易中行为的合理性、合规性和公平性。具体包括:交易组织开展、交易公告发布、交易计划编制与调整、安全校核结果、偏差考核结果、交易结果执行、市场主体交易行为合规性等情况,是否存在不当干预市场主体交易的行为等。

  (四)电费结算情况。重点关注电费结算的合规性、公平性。具体包括:国家核定的省级输配电价、风电和光伏发电上网电价等电价政策执行情况,出具交易结算依据情况,结算关系、结算金额及时性和准确性,电费中承兑汇票使用比例,交易计划偏差结算收益分配情况,市场化交易(省内、省外)电量电费中是否体现辅助服务费用等。

  (五)市场运营机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重点关注市场运营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履行市场自律监督、市场运营、市场监控、风险防控等责任的情况。具体包括:市场自律监督工作机制建立情况,电力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和管理情况,市场主体注册与动态管理情况,交易计划制定及调整的合规性,市场运营、市场监控、风险防控、安全校核等责任履行情况,市场运营机构在安全校核、交易结果执行等方面衔接情况等。

  (六)市场交易信息披露和报送情况。重点关注电力交易、调度机构、电力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披露与报送信息的情况。具体包括:市场信息管理、信息披露制度体系建设及平台建设、数据接口开放等情况,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电力交易、调度机构和电力企业在数据交互等方面衔接情况等。

  三、工作步骤

  (一)启动部署(8月)。印发监管工作通知,启动专项监管工作,明确专项监管工作内容和要求等。按照《关于推广随机抽查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2020年修订)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有关要求,抽调派出机构人员,与第三方机构专家组成现场监管工作组,细化任务分工。

  (二)开展自查(8月-9月)。河北、江西、广西、重庆等重点地区的派出机构按照要求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开展自查工作(自查范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电力中长期交易),其他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组织开展,并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9月1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自查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本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已采取的工作措施、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其中存在的问题篇幅不低于70%。

  (三)现场监管(10月)。现场监管工作组赴河北、江西、广西、重庆等4个重点地区,采取监管座谈、查阅资料、问询笔录、核查账簿、调查问卷等方式开展现场监管,视情况采取非现场、非接触监管等方式。现场监管以问题为导向,根据工作需要,针对突出问题,可对市场主体开展延伸监管,充分核实、验证有关情况。国家能源局将视情况赴现场开展督导。

  (四)约谈整改(11月)。根据现场监管发现的问题,约谈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电力交易和调度机构等相关单位和部门,反馈问题,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河北、江西、广西、重庆等地区的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电力交易和调度机构按照要求认真推进整改工作,及时向监管司报送整改情况。监管司组织相关派出机构核实整改工作完成情况。

  (五)总结规范(12月)。国家能源局组织相关派出机构系统梳理专项监管工作成果,形成专项监管报告,适时在一定范围内发布。监管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长期交易基本情况、自查整改情况、现场监管情况、监管发现的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已采取的措施、下一步工作安排及进一步规范电力中长期交易市场秩序的监管意见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相关派出机构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电力中长期交易市场秩序专项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支持专项监管工作,按要求派员参加现场监管工作组。对于抽调参加专项监管的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再安排其他工作。对于现场监管工作组在本辖区内开展的电力中长期交易市场秩序专项监管工作,要积极配合,做好与相关单位和部门的沟通衔接,形成工作合力。

  (二)主动配合监管。华北、华中、南方能源监管局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深刻查找并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制定工作措施,按时提交自查报告。相关地区的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电力交易和调度机构要积极配合派出机构做好有关工作,指派专人负责;提前准备好现场监管工作组需要的查阅资料,并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完整提供相关材料和账号权限;认真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逐一整改落实。

  (三)务求监管实效。现场监管工作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切实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聚焦电力中长期交易中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典型问题、苗头性问题,扎实开展专项监管工作。加强问题核实,督促整改落实,强化专项监管成果运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联 系 人:扶柠柠

  联系方式:010-81929583 81929559(传真)

  电子邮箱:neajgs@163.com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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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集团涉嫌内幕交易,罚款2.3亿!

因涉嫌内幕交易海润光伏股票,ST阳光(600220)控股股东面临2.3亿元的罚单。   5月7日晚,ST阳光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近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告知书显示,阳光集团涉嫌内幕交易海润光伏股票案已由证监会调查完毕,证监会依法拟对阳光集团处以2.32亿元罚款。ST阳光表示,上述告知书涉及的拟被处罚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阳光集团,且涉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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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steel早读:5月16座高炉计划复产,黑色期货夜盘飘红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副会长骆铁军表示,从铁矿需求总量上看,虽然近年来我国粗钢表观消费量持续下降,但仍处于9亿吨以上的规模水平。近年来,受低碳转型发展需要,我国电炉炼钢发展势头加快。计划新建炼钢产能中27%为电炉,合计1.1亿吨左右。预计2035年我国电炉钢产量比例将达到30%。下一步,钢协将继续配合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委,组织行业做好“铁资源开发计划”的衔接落实工作,加快国内铁矿资源开发。 ◎据M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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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仅69.2%!2024年3月全国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为引导新能源理性投资、有序建设,现将2024年3月各省级区域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公布如下。 *蒙东地区监测结果包含锡盟特高压外送配套新能源利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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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能源局组织召开2024年分布式可再生能源试点项目评审会

据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公室消息,4月29-30日,山西省能源局组织召开了2024年分布式可再生能源试点项目评审会,对本年度山西省11个地市和企业上报的93个、总容量348万千瓦的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项目逐项开展专家评审,山西能源监管办立足职责全程进行监管。本次评审坚持分布式可再生能源不向220千伏电网反送电的原则,依托可再生能源开发潜力和配电网承载力分析测算结果,从前期可行性、接入电网方案、经济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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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启动2024年新型储能项目入库工作

4月29日,吉林省能源局发布通知,启动2024年新型储能项目入库工作。通知明确,新型储能入库项目分为示范项目和重点项目,示范项目应具备建设条件好且预计在2025年底前投产。 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新型储能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技术和基础装备,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支撑。为进一步加快我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能源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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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能源监管办全力做好“五一”假期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

今年“五一”假期时间长,企业生产经营、重大项目建设持续推进,各类风险相互交织叠加。新疆能源监管办认真贯彻落实近期国家能源局关于电力安全生产工作各项决策部署,节前印发《关于做好新疆区域2024年“五一”期间电力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督促各电力企业抗牢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推进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强化应急值守和监测预警,严防责任失真失守失位,确保风险可控在控能控,全力保障全疆各族人民群众欢度“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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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能源监管办开展频繁停电常态化治理和供电可靠性现场核查工作

近日,为推进频繁停电治理工作常态长效,持续提升电能质量管理水平,河南能源监管办抽取三门峡市,开展频繁停电治理“回头看”和供电质量可靠性现场核查工作。 现场核查听取了地市供电公司关于频繁停电治理和提升供电可靠性工作的情况汇报,查阅了2023年以来企业出台的相关管理文件,询问了工作人员关于优化企业内部项目立项、工程建设管理流程、建立健全供电质量问题内部协同解决机制等工作情况,以及推行“设备主人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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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能源监管办履行监管职责 助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

4月29-30日,山西省能源局组织召开了2024年分布式可再生能源试点项目评审会,对本年度山西省11个地市和企业上报的93个、总容量348万千瓦的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项目逐项开展专家评审,山西能源监管办立足职责全程进行监管。本次评审坚持分布式可再生能源不向220千伏电网反送电的原则,依托可再生能源开发潜力和配电网承载力分析测算结果,从前期可行性、接入电网方案、经济性指标等方面对申报项目进行了评分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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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召开“沙戈荒”地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推进会

5月9日,集团公司召开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推进会,总结经验,分析形势,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任务。集团公司总经理、党组副书记余兵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冯树臣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沙戈荒”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一项重大任务,清洁能源规模化发展是集团公司低碳转型发展的重要路径,各级单位要进一步提高站位,扎实推进“沙戈荒”大型风电光伏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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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市场监管办法6月1日起施行

● 本报记者 刘杨 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电力市场监管办法》。5月8日,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修订对电力市场监管对象进行了完善,并对监管内容做出优化调整。《办法》将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本次修订将电力市场监管对象明确为电力交易主体、电力市场运营机构和提供输配电服务的电网企业等电力市场成员,电力交易主体增加售电企业、储能企业、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同时,根据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