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光大基地、乡村分散式风电开发!国家能源局这样解读……
「风电之音」获悉,3月2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案例解读》。
《案例解读》表示,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有关部门正在谋划第三批项目,并将采煤沉陷区扩展纳入布局范围。
同时提出,鼓励煤电企业与新能源开展实质性联营,例如利用采煤沉陷区、排土场、电厂闲置空地、铁路沿线闲置空地和电厂灰场等区域,投资建设、运营新能源发电项目,并与已建的煤电项目实现实质性联营,解决电力支撑、调峰调频与新能源生产之间的协作问题,避免由于新能源生产与辅助服务分离导致的市场主体间沟通协调不畅和利益分配失衡,破除因市场主体不同导致的利益壁垒和生产障碍,促进风光火储综合能源供给模式的构建,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案例解读》指出,促进新能源开发利用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鼓励地方政府加大力度支持农民利用自有建筑屋顶建设户用光伏,积极推进乡村分散式风电开发。
数据显示,2021年底,分散式风电累计装机规模接近1000万千瓦。
《案例解读》提到,农村分布式新能源发展前景广阔,但也面临着诸多挑战。一方面对于接入消纳,农村电网的架构相对薄弱,分布式新能源接入瓶颈和电能质量问题较为突出,同时农村地区用电负荷较低,分布式新能源消纳空间有限。另一方面对于投资融资,分布式光伏因体量小、投资规模小,存在企业开发项目融资困难、利率偏高等问题,尤其是对于民营企业、中小型企业,融资渠道不畅、融资成本高的现象更为突出。
《案例解读》还指出鼓励金融机构为农民投资新能源项目提供创新产品和服务。金融机构为农村新能源项目提供创新产品和服务,不仅是支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需要,也是金融机构自身绿色转型的需要。
一方面依托财政的力量,财政与有关部门需要研究制定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督促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实现财政与金融的协同发力。另一方面政策要为社会资本支持农村新能源产业发展创造更好的金融环境,支持具备资源条件的地区,特别是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以县域为单元,引入与社会资本相匹配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如在“公司+村镇+农户”的投入模式中,以“公司”为支点,通过绿色信贷,撬动乡镇新能源产业发展,带动更多农户就业增收。
详情如下: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