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比5%-20%,甘肃6GW风电、光伏存量项目鼓励配置储能
进入2021年以来,储能产业不断迎来利好。
「储能之声」获悉,3月25日,甘肃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新能源存量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鼓励在建存量600万千瓦风光电项目按河西5市(酒泉、嘉峪关、张掖、金昌、武威)配置10%-20%、其他地区按5%-10%配置配套储能设备,储能设施连续储能时长均不小于2小时。
其中,光伏发电项目1.23GW包括:酒湖直流工程配套23.5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布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20〕588号)中尚未并网10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
风电方面4.75GW:包括已核准未建成风电项目180万千瓦,通渭风电基地130万千瓦风电项目,酒湖直流工程配套90万千瓦风电项目以及分散式风电75.5万千瓦项目。
此外,该文件还强调,通渭风电基地定西市项目、分散式风电项目如2021年底前仍不能并网的,按国家最新政策规定,不再纳入后续年度保障性并网规模。
以下为文件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