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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工信部发布《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和《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文件,此次修订出台宣告之前工信部出台的《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8年本)》和《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本)》被废止。 新的文件对不同类型锂离子电池的能量密度做出规范: “对消费单体电池能量密度要求≥230wh/kg,动力电池的三元锂电的单体能量密度≥210wh/kg,其他能量型电池单体能量密度≥160wh/kg,功率型电池的单体能量密度≥500w/kg,循环寿命≥10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 储能型单体电池能量密度要求≥145wh/kg,循环寿命≥50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 与此前发布的《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文件在动力电池新建项目上取消了“能量型动力电池项目单体能量密度应≥180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应≥120Wh/kg”的要求。 这意味着对磷酸铁锂项目放宽了限制,对三元电池的要求进行了明确限制,新建项目最低单体能量密度要在210Wh/kg以上。《规范》即日执行。
为进一步加强锂离子电池行业管理,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和技术进步,我部对《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和《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公告。《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8年本)》和《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本)》(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9年第5号)同时废止。 2.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1年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