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致全县经营者和消费者关于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的提醒告知书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致全县经营者和消费者关于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的提醒告知书 日期:2024年05月22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14] 元谋县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 按照各级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的工作部署,为严格监管元谋县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现就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有关法律法规

二道区社会治理监控视频传输线路租赁服务项目调研会公告

为充分了解市场情况,我单位对二道区社会治理监控视频传输线路租赁服务项目召开市场调研会,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调研。 一、调研单位:长春市二道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二、项目名称:二道区社会治理监控视频传输线路租赁服务项目 三、预算金额:813.88万元 四、采购需求 1.项目类别:服务类 2.项目概况:二道区社会治理监控视频传输线路租赁服务为原长春市二道区社会治理指挥中心视频监

宿州版“以旧换新”方案来了!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重大决策部署,宿州市商务局结合我市汽车、家电(家居)、家装厨卫等消费品市场的情况,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宿州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工作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将于近期正式印发实施。 《工作方案》着力聚焦汽车换“能”、家电换“智”、家装厨卫“焕新”3项领域,围绕高品质供给、便利化回收、政策性激励、规范化拆解4个方面,用好财政、金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 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2024—2026年)的通知 粤府办〔2024〕6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5月21日   (本文有

2024年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2024年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根据《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组织开展2024年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领域: 1.《南京市推进产业强市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中明确的产业发展方向: (1)4个支柱产业:电子信息、汽车、钢铁、石化; (2)8个创新型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新型电力(智能电网

重磅!国家能源局正式将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飞轮储能等列为市场主体

储能之音 2021年12月25日 3827

12月24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发布《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和《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 明确将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飞轮等新型储能纳入并网主体管理。 并且 鼓励新型储能、可调节负荷等并网主体参与电力辅助服务。
《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扩大电力辅助服务新主体。 由发电厂扩大到包括新型储能、传统高载能工业负荷、工商业可中断负荷、电动汽车充电网络、聚合商、虚拟电厂等主体,新增了对新能源、新型储能、负荷侧并网主体等并网技术指导及管理要求。
《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重点对包括新能源在内的发电侧并网主体、新型储能、用户可调节负荷等并网管理内容进行了修订完善。 新增明确二次调频、调压、新能源场站、新型储能和用户侧可调节负荷的技术指导和管理内容。
此外,一次调频和黑启动定义中都明确为储能等主体提供的服务。
详细文件原文及官方解读如下:
国家能源局近日修订发布了《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国能发监管规〔2021〕60号)、《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国能发监管规〔2021〕61号)(以下简称《规定》《办法》),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负责同志接受采访,回答记者提问。
问:《规定》《办法》修订的背景是什么?
答:2006年《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电监市场〔2006〕42号)、《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电监市场〔2006〕43号)印发后,各区域在此基础上制定“两个细则”,有效地规范了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有关精神,2017年我局印发《完善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机制工作方案》,截至2020年底,全国除西藏外,6个区域电网和30个省级电网启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实现各区域、省级辅助服务市场全面覆盖,具有中国特色的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体系基本建立,与电力中长期市场有效衔接、协同运行。在各方努力下,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切实发挥电力系统“调节器”作用,有效提升电力系统综合调节能力,显著增加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今年,预计全国范围内增加系统调峰能力9000万千瓦,相当于90座百万千瓦级抽水蓄能电站,为清洁能源增加发电空间近800亿千瓦时,减少近1亿吨二氧化碳排放。
近年来,我国电力行业电源结构、网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电力装机规模持续扩大,清洁能源发展迅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面临新的挑战。系统运行管理的复杂性不断提高,对辅助服务的需求量显著增加,现有辅助服务品种需进一步适应系统运行需要;仅通过发电侧单边承担整个系统辅助服务成本,已无法承载系统大量接入可再生能源产生的需求;跨省跨区交易电量规模日益扩大,省间辅助服务市场机制和费用分担原则有待完善;新型储能、电动汽车充电网络等新产业新业态也亟须市场化机制引导推动发展。
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等相关重要文件,明确要求完善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衔接机制,大力提升电力系统综合调节能力,加快现役机组灵活性改造,引导自备电厂、传统高载能工业负荷、工商业可中断负荷、电动汽车充电网络、虚拟电厂等参与系统调节,培育发展川渝一体化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指出,要健全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推进适应能源结构转型的电力市场机制建设,推动形成多元竞争的电力市场格局,发挥电力市场对能源清洁低碳转型的支撑作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正确认识和把握碳达峰碳中和,要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增加新能源消纳能力,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规范电力系统并网运行和辅助服务管理,深化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机制建设,国家能源局及时修订《规定》《办法》,以辅助服务市场为抓手推动网源荷储共同发力,切实发挥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对能源清洁低碳转型的支撑作用。
问:《规定》《办法》修订的主要思路是什么?
答:本次《规定》《办法》的修订主要体现在四个“新”。
一是扩大电力辅助服务新主体。在原文件主要针对传统发电厂的基础上,为满足新型电力系统的建设运行需要,将《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更名为《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将《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更名为《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为适应新型电力系统主体多元、源网荷储良性互动的特征,新增了对新能源、新型储能、负荷侧并网主体等并网技术指导及管理要求。按照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有关要求,扩大了辅助服务提供主体范围,通过市场机制充分挖掘供需两侧的灵活调节能力,更加适应新型电力系统需求,促进推动能源低碳转型,推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二是丰富电力辅助服务新品种。为适应高比例新能源、高比例电力电子设备接入系统的需要,平抑新能源间隙性、波动性对电力系统运行带来的扰动影响,新增了转动惯量、爬坡、稳定切机、稳定切负荷等辅助服务品种,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消纳,提升电力系统可靠性和电能质量,更好地保障能源安全与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三是完善用户分担共享新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发〔2015〕9号文等中央文件精神,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辅助服务考核补偿机制,明确跨省跨区发电机组参与辅助服务的责任义务、参与方式和补偿分摊原则,建立用户参与的分担共享机制。将以往仅可向下调节的用户可中断负荷,拓展到“能上能下”的用户可调节负荷,用户可结合自身负荷特性,承担必要的辅助服务费用或按照贡献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通过市场机制提升需求侧调节能力。
四是健全市场形成价格新机制。在现阶段以调峰辅助服务市场化交易为主的基础上,持续推动调频、备用、转动惯量、爬坡等品种以市场竞争方式确定辅助服务提供主体,形成交易价格,降低系统辅助服务成本,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问:《规定》主要修订内容有哪些?
答:《规定》共6章32条,重点对包括新能源在内的发电侧并网主体、新型储能、用户可调节负荷等并网管理内容进行了修订完善。
一是进一步明确适用范围。结合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需求,扩展了《规定》的适用范围,明确本规定适用于省级及以上电力调度机构直接调度的发电侧并网主体和新型储能,负荷侧并网主体和省级以下电力调度机构调度管辖范围内的并网主体,视其对电力系统运行的影响参照执行。
二是进一步规范运行管理。根据电力市场建设实际,增加并网主体应执行市场出清的运行方式和发电调度计划曲线;进一步明确发电侧并网主体调频调压能力和具体指标;强调对非计划停运/脱网等进行考核;提出黑启动电源必须及时可靠地执行黑启动预案等相关规定;新增明确二次调频、调压、新能源场站、新型储能和用户侧可调节负荷的技术指导和管理内容。
三是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明确了能源监管机构、电网企业、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交易机构在各地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的修订和实施等方面的职责。在信息披露方面,根据广大市场主体对信息公开的需求,明确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交易机构按职责分工向所有市场主体披露相关考核和返还结果。在监督管理方面,明确了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对辖区内电力并网运行行为进行监管、协调和调解,并可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对电力调度机构和电力交易机构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管。
问:《办法》主要修订内容有哪些?
答:《办法》共9章40条,重点对辅助服务提供主体、交易品种分类、电力用户分担共享机制、跨省跨区辅助服务机制等进行了补充深化。
一是进一步扩大了辅助服务提供主体。按照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有关要求,将提供辅助服务主体范围由发电厂扩大到包括新型储能、自备电厂、传统高载能工业负荷、工商业可中断负荷、电动汽车充电网络、聚合商、虚拟电厂等主体,促进挖掘供需两侧的灵活调节能力,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二是进一步规范辅助服务分类和品种。对电力辅助服务进行重新分类,分为有功平衡服务、无功平衡服务和事故应急及恢复服务,其中有功平衡服务包括调频、调峰、备用、转动惯量、爬坡等电力辅助服务,事故应急及恢复服务包括稳定切机服务、稳定切负荷服务和黑启动服务。考虑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发展需求,此次新增引入转动惯量、爬坡、稳定切机服务、稳定切负荷服务等辅助服务新品种。
三是进一步明确补偿方式与分摊机制。强调按照“谁提供、谁获利;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确定补偿方式和分摊机制。明确了各类电力辅助服务品种的补偿机制,其中固定补偿方式确定补偿标准时应综合考虑电力辅助服务成本、性能表现及合理收益等因素,按“补偿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则确定补偿力度;市场化补偿形成机制应遵循考虑电力辅助服务成本、合理确定价格区间、通过市场化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在分摊方面,强调为电力系统运行整体服务的电力辅助服务,补偿费用由发电企业、市场化电力用户等所有并网主体共同分摊,逐步将非市场化电力用户纳入补偿费用分摊范围。原则上,为特定发电侧并网主体服务的电力辅助服务,补偿费用由相关发电侧并网主体分摊。为特定电力用户服务的电力辅助服务,补偿费用由相关电力用户分摊。
四是逐步建立电力用户参与辅助服务分担共享机制。根据不同类型电力用户的用电特性,因地制宜制定分担标准。电力用户可通过独立或委托代理两种方式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其费用分摊可采取直接承担或经发电企业间接承担两种方式。在电费账单中单独列支电力辅助服务费用。对于不具备提供调节能力或调节能力不足的电力用户、聚合商、虚拟电厂应按用电类型、电压等级等方式参与分摊电力辅助服务费用,或通过购买电力辅助服务来承担电力辅助服务责任。
五是健全跨省跨区电力辅助服务机制。考虑跨省跨区送电规模日益增长,明确跨省跨区送电配套电源机组均应按照本办法纳入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原则上根据调度关系在送端或受端电网参与电力辅助服务,不重复参与送、受两端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强调为保障跨省跨区送电稳定运行提供电力辅助服务的发电机组,应当获得相应的电力辅助服务补偿。
六是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明确能源监管机构、电网企业、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交易机构在各地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和市场交易规则的修订、实施等方面的职责,以及与现货市场的衔接。在信息披露方面,根据广大市场主体对信息公开的需求,明确信息披露的原则、内容、信息公示流程和相关方职责,要求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交易机构按职责分工向所有市场主体披露相关考核和补偿结果。
问:电力辅助服务价格将如何制定?
答:根据国家能源局“三定”方案规定,国家能源局负责拟订颁布电力辅助服务价格,监督检查各项辅助服务收费标准。据初步统计,现阶段包括调峰在内的辅助服务费用约占全社会总电费的1.5%。根据国际经验,电力辅助服务费用一般在全社会总电费的3%以上,该比例随着新能源大规模接入还将不断增加。电力辅助服务的补偿和分摊费用可以由固定补偿和市场化形成两种方式,此前我们也在多项政策文件中明确辅助服务费用包含在用户用电价格中,并在交易电价中单独列支。初步考虑,可由各派出机构结合各地实际,确定具体的辅助服务品种和价格标准,报国家能源局后执行。
问:下一步如何推动各地有效落实《办法》《规定》?
答:原版印发距今已15年,这次修订非常重要,也非常必要,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精神的有效举措,也符合广大市场主体的实际需求。我们通过几轮征求意见,各地相关部门、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和调度交易机构对文件出台已有充分预期,希望尽快出台为各地推进市场建设提供依据。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南方区域调频市场、华东区域备用市场等区域辅助服务市场已相继启动,《川渝一体化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试行)》也已于不久前正式印发。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指导派出机构尽快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制修订各地现行管理实施细则和市场交易规则,确保政策落实落细落地。
一是国家能源局各区域监管局将根据《办法》《规定》,按照公开、透明、经济的原则,商相关省监管办、电网企业、并网主体组织修订本区域管理实施细则和市场交易规则,报国家能源局备案后施行。实施细则和市场交易规则中应明确提供并网主体的具体范围、性能指标(参数)、辅助服务品种、需求确定原则、市场出清机制、补偿分摊标准、信息披露细则等内容。
二是各省监管办要在本区域实施细则和市场交易规则的基础上,结合各省(区)实际情况约定不同考核、补偿标准或价格机制,修订辖区内实施细则和市场交易规则,保持实施细则和市场交易规则在区域内的基本统一和相互协调,这也是落实中央深改委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重要举措。
同时,也请各有关方能够一如既往地支持这项工作,规范电力并网运行和辅助服务管理,进一步发挥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在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和能源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作用。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的通知
国能发监管规〔2021〕60号
各派出机构,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规范电力系统并网运行管理,国家能源局对《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电监市场〔2006〕42号)进行了修订,并将名称修改为《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要根据《规定》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制修订各地现行管理实施细则,并报国家能源局备案。
国家能源局
2021年12月21日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能发监管规〔2021〕61号
各派出机构,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规范电力辅助服务管理,深化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机制建设,国家能源局对《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电监市场〔2006〕43号)进行了修订,并将名称修改为《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要根据《办法》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制修订各地现行管理实施细则和市场交易规则,并报国家能源局备案。
国家能源局
2021年12月21日
END
CLick On Follow
扫码关注我们
储能垂直领域内最专业的个性化资讯阅读平台。
国家能源局 / 华电 / 大唐集团 / 储能 查看更多
资讯

山西省能源局组织召开2024年分布式可再生能源试点项目评审会

据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公室消息,4月29-30日,山西省能源局组织召开了2024年分布式可再生能源试点项目评审会,对本年度山西省11个地市和企业上报的93个、总容量348万千瓦的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项目逐项开展专家评审,山西能源监管办立足职责全程进行监管。本次评审坚持分布式可再生能源不向220千伏电网反送电的原则,依托可再生能源开发潜力和配电网承载力分析测算结果,从前期可行性、接入电网方案、经济性指标

资讯

新疆能源监管办全力做好“五一”假期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

今年“五一”假期时间长,企业生产经营、重大项目建设持续推进,各类风险相互交织叠加。新疆能源监管办认真贯彻落实近期国家能源局关于电力安全生产工作各项决策部署,节前印发《关于做好新疆区域2024年“五一”期间电力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督促各电力企业抗牢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推进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强化应急值守和监测预警,严防责任失真失守失位,确保风险可控在控能控,全力保障全疆各族人民群众欢度“五一”

资讯

集团公司召开“沙戈荒”地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推进会

5月9日,集团公司召开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推进会,总结经验,分析形势,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任务。集团公司总经理、党组副书记余兵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冯树臣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沙戈荒”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一项重大任务,清洁能源规模化发展是集团公司低碳转型发展的重要路径,各级单位要进一步提高站位,扎实推进“沙戈荒”大型风电光伏基地

资讯

电力市场监管办法6月1日起施行

● 本报记者 刘杨 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电力市场监管办法》。5月8日,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修订对电力市场监管对象进行了完善,并对监管内容做出优化调整。《办法》将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本次修订将电力市场监管对象明确为电力交易主体、电力市场运营机构和提供输配电服务的电网企业等电力市场成员,电力交易主体增加售电企业、储能企业、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同时,根据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

资讯

吉林启动2024年新型储能项目入库工作

4月29日,吉林省能源局发布通知,启动2024年新型储能项目入库工作。通知明确,新型储能入库项目分为示范项目和重点项目,示范项目应具备建设条件好且预计在2025年底前投产。 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新型储能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技术和基础装备,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支撑。为进一步加快我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能源发

资讯

阳光集团涉嫌内幕交易,罚款2.3亿!

因涉嫌内幕交易海润光伏股票,ST阳光(600220)控股股东面临2.3亿元的罚单。   5月7日晚,ST阳光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近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告知书显示,阳光集团涉嫌内幕交易海润光伏股票案已由证监会调查完毕,证监会依法拟对阳光集团处以2.32亿元罚款。ST阳光表示,上述告知书涉及的拟被处罚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阳光集团,且涉及事项

资讯

山西能源监管办履行监管职责 助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

4月29-30日,山西省能源局组织召开了2024年分布式可再生能源试点项目评审会,对本年度山西省11个地市和企业上报的93个、总容量348万千瓦的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项目逐项开展专家评审,山西能源监管办立足职责全程进行监管。本次评审坚持分布式可再生能源不向220千伏电网反送电的原则,依托可再生能源开发潜力和配电网承载力分析测算结果,从前期可行性、接入电网方案、经济性指标等方面对申报项目进行了评分排序。

资讯

西藏仅69.2%!2024年3月全国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为引导新能源理性投资、有序建设,现将2024年3月各省级区域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公布如下。 *蒙东地区监测结果包含锡盟特高压外送配套新能源利用情况。

资讯

Mysteel早读:5月16座高炉计划复产,黑色期货夜盘飘红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副会长骆铁军表示,从铁矿需求总量上看,虽然近年来我国粗钢表观消费量持续下降,但仍处于9亿吨以上的规模水平。近年来,受低碳转型发展需要,我国电炉炼钢发展势头加快。计划新建炼钢产能中27%为电炉,合计1.1亿吨左右。预计2035年我国电炉钢产量比例将达到30%。下一步,钢协将继续配合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委,组织行业做好“铁资源开发计划”的衔接落实工作,加快国内铁矿资源开发。 ◎据Mys

资讯

河南能源监管办开展频繁停电常态化治理和供电可靠性现场核查工作

近日,为推进频繁停电治理工作常态长效,持续提升电能质量管理水平,河南能源监管办抽取三门峡市,开展频繁停电治理“回头看”和供电质量可靠性现场核查工作。 现场核查听取了地市供电公司关于频繁停电治理和提升供电可靠性工作的情况汇报,查阅了2023年以来企业出台的相关管理文件,询问了工作人员关于优化企业内部项目立项、工程建设管理流程、建立健全供电质量问题内部协同解决机制等工作情况,以及推行“设备主人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