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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之音」获悉,3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的通知。
《规划》强调,加快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 全面推进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大 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优先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加快负荷中心及周边地区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建设,推广应用低风速风电技术 。在风能和太阳能资源禀赋较好、建设条件优越、具备持续整装开发条件、符合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的地区, 有序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集中式开发,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积极推进黄河上游、新疆、冀北等多能互补清洁能源基地建设 。积极推动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屋顶光伏开发利用,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 开展风电、光伏发电制氢示范 。 鼓励建设海上风电基地,推进海上风电向深水远岸区域布局 。积极发展太阳能热发电。 《规划》明确,风电和光伏发电。积极推进东部和中部等地区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建设,优化推进新疆、青海、甘肃、内蒙古、宁夏、陕北、晋北、冀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等地区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化开发,重点建设广东、福建、浙江、江苏、山东等海上风电基地。 此外, 增强电源协调优化运行能力。 提高风电和光伏发电功率预测水平 ,完善并网标准体系,建设系统友好型新能源场站。 加强乡村清洁能源保障。 提高农村绿电供应能力,实施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千乡万村驭风行动 ,积极推动屋顶光伏、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分布式光伏和分散式风电建设,因地制宜开发利用生物质能和地热能,推动形成新能源富民产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