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更新|各试点省份电力市场政策汇总
截至目前,首批八个试点地区大部分已进入长周期连续运行阶段,其中山西、山东等地运营成果显著。
2022年6月,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下发《关于加快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第二批试点地区原则上在2022年6月底前启动现货市场试运行,上海、江苏、安徽、辽宁、河南、湖北已全部启动模拟试运行。本篇文末整理了第一批8个试点地区➕第二批6个试点地区的最新政策文件,点击「阅读原文」供大家下载参考。
上海发布《上海电力现货市场实施细则》(模拟试运行版)》
市场模式:上海电力现货市场环节包括日前市场和实时市场。日前市场采用发电侧报量报价、用户侧报量不报价、全电量申报、节点边际定价、集中优化出清的市场模式。实时市场沿用日前发电侧报价曲线,结合实际负荷及其他市场边界条件进行实时出清。
结算模式:采用“日清月结”的结算模式。日前市场根据日前市场出清价格进行全电量结算。实时市场根据实际上网电量(或实际用网电量),与日前市场的出清电量的差值进行偏差结算,偏差结算价格为实时市场价格。
江苏发布《江苏省电力现货市场运营规则(V1.0版)》
市场模式:日前电能量市场采用报量报价的方式组织交易,采用全电量竞价、集中优化的方式出清。实时电能量市场采用全电量竞价、集中优化的方式进行出清。
结算原则:以日为周期发布现货部分电量、电费计算结果,以月度为周期发布正式结算依据,以月度为周期开展电费结算。
安徽发布《安徽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市场模式:现货电能量主要包括日前市场和实时市场。市场初期采用“中长期差价合约+全电量集中优化”的集中式市场模式,发电侧报量报价,用户侧不报量报价,接受现货价格,实现发电侧成本传导。
结算方式:日前市场出清形成的发电出力曲线,与中长期合同分解形成曲线之间的偏差量,按照日前市场的分时节点电价进行结算。发电机组实际执行的出力曲线,与日前市场形成的发电出力曲线之间的偏差量,按照实时市场的分时节点电价进行结算。
辽宁发布《辽宁省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及六项配套规则(征求意见稿)》
市场主体:满足准入条件的各类发电企业、配售电企业、电力用户等。发电侧起步阶段,省内全部燃煤机组、集中式风电和光伏(不含暂未参与市场的平价及低价项目)、核电机组参与现货市场;其他类型电源暂不参与现货市场。起步阶段,中长期市场用户均应参与现货市场。
价格机制:现货市场采用节点边际电价机制定价。经政府主管部门和能源监管机构同意,可对电能量市场和调频市场申报价格和市场出清价格设置上限及下限。
河南发布《河南省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试行)》
价格机制:发电侧采用节点电价或分区电价,用电侧采用全网统一结算电价。
结算方式:日前市场根据日前市场出清电量与中长期合同分解电量的偏差电量,按照日前市场价格进行结算。实时市场根据实际电量与日前市场出清电量的偏差电量,按照实时市场价格进行结算。
湖北发布《湖北电力现货市场第一次模拟试运行工作方案》
市场模式:统调公用燃煤电厂采取“报量报价”的方式申报,以机组为单位申报出力及价格信息;新能源采取“报量不报价”的方式申报,保证优先出清,以场站为单位申报。试运行期间,新能源申报次日96点发电预测曲线、不申报价格;用户侧主体采取“不报量不报价”的方式,中长期分解曲线作为参与现货市场结算依据。
价格机制:现货电能量交易采用节点边际电价机制,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形成分时节点电价作为市场电量价格。
🔗查看政策请识别二维码
下载汇总文件包请使用💻电脑点击文末【阅读原文】
*本篇汇总特别感谢「电力革新社4群」群友👏🏻
✍️编辑 / 冄三
💻资料整理 /慧哥、冄三
培训通知
2022年第一期电力行业技术经理人培训已经上线啦,培训邀请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资深专家、电力行业科技管理及孵化转化资深专家授课。
完成课程并通过考核后将颁发《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中级技术经理人结业证书》。
课表请看下图⬇️
👩🏫添加助教
🔗长按识别二维码添加助教
加入“电力革新社交流群”
获取最新行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