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制造业企业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市场主体:
为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清减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函〔2021〕16号)要求,9月底前允许制造业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湖北电力交易中心现组织全省制造业电力用户开展注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下发日起,省内凡属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直接供电的制造业电力用户,不受年用电量规模限制,均可自愿选择在湖北电力交易中心注册,参与后续的市场化交易。电力用户可选择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也可选择通过一家售电企业代理交易,两种方式只可选择其一,原则上应全电量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
二、各地市供电公司将按照属地化原则,对全省制造业企业开展政策宣传及注册服务工作,并收集交易意愿和服务建议,盼望各市场主体理解、支持,给予配合。
三、拟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制造业新用户,需在5月20日前向属地供电公司提交营业执照、入市承诺书、入市申请书等材料,并同步在湖北电力交易平台完成线上注册,具体办理流程见“湖北省电力用户注册指南”。
湖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