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电力12条举措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本报9日讯(记者吴玉玺)9日,省电力公司制定出台应对疫情影响助力企业复工复产12条举措,并将督导检查各单位落实情况。
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投资6亿元加快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投资1.3亿元改善桦南、望奎等国家级贫困县用电条件,投资2400万元推进41项抵边村寨工程建设。
全面加快重点工程建设。助推“六个强省”战略实施,加快500千伏安北输变电等工程建设。
加快应急工程组织实施。密切跟踪全省疫情防控相关医疗机构、医药研制生产单位、医疗用品器械生产企业用电需求,加快配套电网建设改造。
提升疫情防控重点单位供电保障水平。主动对接各级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定点医院、发热门诊、供水供热供气、医疗物资生产企业等重要客户,建立供电保障全天候专属服务团队,配备应急发电车,协助客户开展用电设备维护和巡检,督促并指导用户做好UPS等装置的配置和定时检查。
强化配网故障抢修。供电服务指挥中心和抢修队伍坚持24小时值班,统一调配抢修队伍、车辆、备品备件,合理配置抢修力量和抢修布点,快速响应故障处置。
采取灵活价格政策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客户申请变更基本电费计收方式,不受“计费方式变更周期”限制,可在当月(期)申请,下月(期)生效。
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全面实施“三零”服务。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类新办企业、需扩大产能企业的用电需求,开辟办电绿色通道,全面实施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
提高办电服务效率。全面推行网上办电,推动服务“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实现企业交费线上办理、不见面办理。
强化对上下游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保障。通过信托、保理等方式,多措并举为上游省内发电企业(含民营企业)提供应收账款保理等融资服务。
信息来源:《黑龙江日报》2020年2月10日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