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1月份二级用户与售电公司代理关系绑定的通知
安徽电力交易中心 2021年1月6日 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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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售电公司,二级用户:
按照《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方案的通知》(皖能源电力[2020]60号)要求,参加零售市场交易的二级用户与售电公司需在安徽省电力交易平台完成代理关系绑定。为满足用户诉求,服务市场主体,请拟参与零售市场交易的二级用户及相关售电公司近期通过交易平台完成代理关系绑定及零售代理合同线上备案工作。信息详见电力交易平台。
(网址为https://pmos.ah.sgcc.com.cn)
安徽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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