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霍林郭勒市供电公司: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国网内蒙古电力 2020年7月27日 348

6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并从7月1日起施行。为提高广大干部职工遵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更好地发挥党纪和法律的协同作用,7月份以来,国网霍林郭勒市供电公司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公司全体职工对该法规的学习。

一是运用新媒体加强宣传,7月27日,在公司电梯间广告机和大屏幕循环播放关于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应知应会内容的动画,让全体职工随时随地开展学习交流,不断强化学习效果。二是利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集中学习、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等方式增强学习氛围,并结合实际案例警示教育,使全体干部职工将该法与自身工作实际相结合,深刻领会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精神要求,自觉遵纪守法。

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宣贯,使广大干部职工对政务处分范围、流程、处理措施、监察对象范围、职务犯罪案件管辖范围等有了详细了解。大家纷纷表示,要持续深入学习,严格遵守遵循,依法依规履职尽责,争做讲规矩、守法律的表率。(作者:董洪梅责任编辑:杜坤)

信息来源:国网通辽供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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