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丨广东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汕尾新型储能发展规划(2024—2030年)(征求意见稿)》
储能之音获悉,1月31日,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汕尾新型储能发展规划(2024—2030年)(征求意见稿)》
明确到2025年,在发展抽水蓄能电站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汕尾市新能源并网消纳、电力系统稳定运行、用户侧等需求情况,全市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力争达到100万千瓦左右,实现新型储能由示范应用进入商业化应用初期并向规模化发展转变。全市新型储能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高,氢储能、压缩空气储能等新型储能技术得到应用示范,电化学储能全产业链体系日趋完备,共享储能等商业模式基本成熟,电力系统稳定运行水平提升,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
到2030年,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多元化发展。新型储能产业集群充分成熟,技术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市场机制、政策体系、商业模式成熟完备,与电力系统各环节深度融合发展,基本满足构建新型电力系统需求,对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提供有力支撑。
原文如下: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汕尾新型储能发展规划(2024—2030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根据《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广东省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广东省推动新型储能产品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发展改革局起草了《汕尾新型储能发展规划(2024—2030年)(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社会各界踊跃参与、建言献策。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3月2日。
二、意见建议反馈
1.书面信函:邮寄至汕尾市城区康平路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能源和资环科,邮政编码516600,联系电话0660-3383602。
2.电子邮件:邮件发至swfgjgjk88@163.com。
特此通告。
附件:《汕尾新型储能发展规划(2024—2030年)(征求意见稿)》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