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解读】​以“信用电力指数”为基础,协同推进信用融合

信用电力 2022年7月8日 8444

信用专家 高来先

2022年6月23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印发了《关于协同推进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是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全面实现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涉电力领域有效落地的重大部署。

《实施意见》提出的第一项工作目标就是:建立以行业“信用电力指数”为标志的信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确定“信用电力指数”指标体系,构建电力集团公司所属企业信用状况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助力电力集团公司横向对标,强化企业信用管理能力,防范化解信用风险。即是要以“信用电力指数”为基础,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的指导下,协同电力行业各市场主体,推进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手段与电力行业各领域、各环节深度融合,为进一步提升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质量和水平、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的支撑。

一、以“信用电力指数”为基础,建立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长效工作机制

在《实施意见》的的“实施内容”中,阐述了开展“信用电力指数”研究和监测系统建设的路径图和施工图。第一是运用科学的方法构建“信用电力指数”模型,建立包括守信意愿、守信能力、守信表现在内的“信用电力指数”指标体系;第二是开发建设电力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信用状况监测系统;第三是建立“信用电力指数”监测预警与发布管理办法;第四是在“信用电力指数”的基础上开展行业、电力集团公司信用分析和研究。通过这四个步骤助力电力集团公司横向对标,从而持续提高电力行业信用管理能力和水平。

中电联以公正、公开、科学、合规为原则,在2021年即开展了信用电力指数及指标体系创新性研究工作,取得各电力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在工商、司法、税务、“信用中国”、电力交易平台等公开数据和中电联积累的电力行业相关数据,运用大数据技术进行计算、分析,逐步实现对电力行业整体和各电力集团公司及其所属企业信用情况的自动跟踪监测、信用评价及排名,以“信用电力指数”为基础,初步建立了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以“信用电力指数”为基础,在电力行业协同推进信用融合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是为建设而建设,而是为了在社会信用活动中实际应用,只有应用于实际的社会信用活动,才会逐渐产生、显现效果和威力。因此在“信用电力指数”初步框架搭建后,必须进一步强化应用、以用促建,这是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涉电力领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式和重要表现,也是运用信用理念和方式解决制约经济社会运行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的好方法。

《实施意见》将运用“信用电力指数”作为电力行业信用约束、推动信用监管等作为工作重点,很好契合了当前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发展实际需要,也是社会信用体系能够更好地在涉电力领域发挥作用的突破口。

中电联受国家发改委委托加快推进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作为电力行业市场主体相关备案信息共享单位,加强备案信息管理及信用信息归集工作,以“信用电力指数”为基础,将进一步发挥信用对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防范化解风险的重要作用,同时协同电力行业各企业共同推进信用融合。

三、以“信用电力指数”为基础,协同推进涉电力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果深化应用

《实施意见》还提出:一是通过深入开展电力行业信用评价工作,做好与相关政府部门做好沟通对接,实现信用评价结果互认互通,提高电力行业信用评价的社会影响和公信力;二是遴选信用示范企业,在行业树立诚信典范;三是强化涉电力领域市场主体失信行为信息归集工作,加强与各电力集团公司招标采购平台、信用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建设工作,打通信用信息归集技术壁垒;四是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和重点关注名单信用风险预警工作,协助政府部门建立涉电力领域市场主体守信联合激励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重点关注名单”认定标准和管理规范,建立信用修复管理制度等措施。中电联通过加强与政府部门、其他行业及领域的信用信息互通共享和应用,促进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工作进一步落到实处,推动建立“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行业自律格局,引导以“信用电力指数”为基础,涉电力领域市场主体共同构建,协同推进电力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果深化应用。

中电联按照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一体、两翼、三支撑”的工作部署,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行业引导,电力企业协同推进,齐头并进的良好局面。

我们知道,当前制约经济社会运行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基本都可以找到其背后信用缺失的原因,也都可以找到其对应的信用解决方案。中电联配合政府部门加强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以各电力集团公司为测评主体创新开展“信用电力指数”监测排名相关工作,监测评价电力集团及所属企业的信用体系建设情况,推动电力集团横向对标、查漏补缺,促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从而加强行业行业自律,营造良好的电力行业营商环境。

《实施意见》上承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的全国性部署,制定了符合电力行业实际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行动指南,导向清晰、部署周密,以“信用电力指数”为基础,协同电力行业各企业推进信用融合,构成了下一阶段推动涉电力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行动路线。

电力行业各企业要深入领会《实施意见》精神,持之以恒协同中电联深入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涉电力领域的高质量发展,为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电力行业的贡献。

文件原文可点击蓝色链接下载:关于印发《关于协同推进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