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内蒙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379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支持内蒙古绿色低碳 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发改环资〔2024〕379号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能源局、林草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 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国发〔2023〕16号),支持内蒙古大力发展以绿色低碳为鲜明特征的新质生产力,进一步推动内蒙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措施

关于湖南省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改选的公告

关于湖南省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改选的 公告 湖南省各电力市场主体,电力市场相关机构: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规范运作的指导意见》(国能发监管〔2023〕57号)和《湖南省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组建方案》(湘发改能源〔2017〕1122号)要求,充分发挥湖南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场管理委员会)作用,构建电力市场各方平等协商议事机制,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保障市场公平、公正、公

关于大工业用电实行深谷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上海电力交易中心: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结合我市电网负荷特性,为充分发挥分时电价的信号作用,引导有调节能力的大工业用户主动调整用电负荷,现就实施大工业用电深谷电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我市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的用户在春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法定节假日期间0:00-6:00及22:00-24:00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大工业用电实行深谷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大工业用电实行深谷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沪发改价管〔2024〕14号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上海电力交易中心: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结合我市电网负荷特性,为充分发挥分时电价的信号作用,引导有调节能力的大工业用户主动调整用电负荷,现就实施大工业用电深谷电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我市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的用户在春节、“五一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我省4月份电网企业代理工商业用户电价表和代理购电价格表的通告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电价表 (执行时间: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30日) 用电分类 电压等级 非分时电度电价(元/千瓦时) 其中 分时电度电价(元/千瓦时) 容(需)量用电价格 代理购 电价格 上网环节线损费用 电度输配电价 系统运 行费用 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1、7-9、12月 高峰 其他月份 高峰 平时段 低谷  时段 最大需量(元/千瓦·月) 变压器容量(元/千伏

经研院:以经济性分析助力抽水蓄能提质效

国网河北电力 2022年7月1日 4301

“随着新能源快速发展,河北省抽水蓄能电站或将迎来建设高峰期,而现阶段配套的价格调控运行机制尚不完善。我们以支撑公司智库研究为契机,积极开展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成本详细测算,深度研究电价疏导策略,助力公司服务河北省南部地区抽水蓄能发展。”6月30日,国网河北经研院能源研究人员赵贤龙向笔者介绍道。

为更好地支撑河北南网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经研院统筹协调、汇聚力量,组织能源研究、电网规划、技术经济等专业技术人员,成立跨学科、强融合、交叉合作的柔性团队,联合开展抽水蓄能电站投资及成本疏导策略专项研究。

其间,经研院专业技术人员系统梳理河北省南部地区抽水蓄能电站在建和规划情况,详细测算抽水蓄能建设成本、以及对公司输配电价影响因素,探索性、创新性地制定“三步走”抽蓄成本疏导策略,并提出优化建设时序、电力市场衔接、合作投资经营等建议、建言,为公司稳步开展抽水蓄能投资提供科学参考。

据悉,抽水蓄能作为技术较成熟、经济性较优的电力系统灵活调节资源,对保障电力可靠供应、确保大电网安全、促进新能源消纳、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具有重要意义。现阶段,河北省抽水蓄能电价形成机制尚未理顺,区域抽水蓄能发展任重道远。

接下来,经研院专业技术人员将密切关注抽水蓄能建设进程,根据新能源发展和电网运行客观实际,深化经济性评估和市场疏导方式研究,不断提升抽水蓄电站建设效率效益,为公司和电网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刘钊魏孟举张欣悦)

电力市场 / 抽水蓄能 / 电价 / 输配电价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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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核经营业绩持续向好

3月27日,中国广核(003816.SZ)发布的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去年保持稳健经营,经营业绩持续向好。报告期内,中国广核实现营业收入825.49亿元,同比下降0.3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7.25亿元,同比增长7.6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6.13亿元,同比增长8.64%。 根据年报披露,中国广核2023年克服电力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严控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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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施行!发改委印发《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

3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5号发布。《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已经2024年2月5日第9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文件明确,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包括保障性收购电量和市场交易电量。保障性收购电量是指按照国家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机制、比重目标等相关规定,应由电力市场相关成员承担收购义务的电量。市场交易电量是指通过市场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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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公布《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

3月18日,国家发改委下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5号,公布《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该办法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1、可再生能源上网电量将被分为两部分 根据该文件,可再生能源上网电量将被分为两部分,如下表所示。 1)电网企业应组织电力市场相关成员,确保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保障性收购电量的消纳; 2)电力调度机构应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保障性电量收购政策要求,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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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能源监管办召开2024年度供电监管工作会

  3月28日,山西能源监管办召开2024年山西省供电监管工作会议。山西省能源局、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及各增量配电网企业相关负责人共计40余人参加会议。山西能源监管办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宣贯了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及能源监管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2023年“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监管、频繁停电专项整治以及12398投诉举报热线工单处置等供电监管工作情况。国网大同、晋城供电

政策

关于公示第六十八批涉及北京业务售电公司信息的通知

各市场主体: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及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实施细则》(京管发〔2018〕70号)文件要求,首都电力交易中心受理了北京威能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售电公司的注册申请(见附表),并进行了完整性核验,现将企业名单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1个月。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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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新规发布

「风电之音」获悉,3月1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简称《办法》)。 《办法》适用于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发电、海洋能发电、地热能发电等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水力发电参照执行。 这是继2007年《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之后,时隔17年国家发改委再度就可再生能源全额保障性收购进行政策调整。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