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1年4月北京地区电力直接交易时序安排的紧急通知

各市场主体:
根据工作安排,现对2021年4月北京地区电力直接交易各项工作时间进行调整,请各市场主体按最新时间安排完成相关操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1年年度零售合同信息录入
1.市场主体:首次参与交易,且未完成年度零售合同信息录入的售电公司及其所代理的零售用户。
2.录入时间:2021年4月23日9:30~17:00。
3.需完成操作:按照在首都电力交易中心备案的纸质《市场化购售合同》或《市场化购电合同结算补充协议》中双方约定的结算电量、电价信息,在交易平台中完成录入。
4.操作流程:售电公司在合同菜单录入零售合同相关信息--零售用户在合同菜单确认--首都电力交易中心审核、生效。
二、2021年4月零售合同电量录入
1.市场主体:批发侧有4月合同电量的售电公司及其代理的零售用户。
2.录入时间:2021年4月23日9:30~17:00。
3.需完成操作:按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协商结果,在交易平台录入4月零售合同电量。
4.操作流程:零售用户在合同菜单录入零售合同电量--售电公司在合同菜单确认--首都电力交易中心审核、生效。
5.注意事项:售电公司代理的所有零售用户某一时段电量总和须小于等于售电公司在批发侧该时段合同电量;当月电量若不需调整,直接确认即可。
三、2021年零售合同电价调整
1.市场主体:已在首都电力交易中心备案纸质《市场化购售电合同电价结算条款变更协议》的售电公司及其代理的零售用户。
2.录入时间:2021年4月23日9:30~17:00。
3.需完成操作:按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在首都电力交易中心备案的纸质《市场化购售电合同电价结算条款变更协议》,在交易平台中调整零售合同电价信息。
4.操作流程:售电公司在合同菜单调整零售合同电价信息--零售用户在合同菜单确认--首都电力交易中心审核、生效。
5.注意事项:需确保交易平台录入的电价信息与纸质市场化购售电合同电价结算条款变更协议》的电价信息一致。
四、2021年5月直接交易电量需求申报
1.市场主体:有意愿参与5月京津唐地区集中交易的直接交易用户、售电公司。
2.申报时间:2021年4月23日9:30~11:30。
3.需完成操作:按尖峰平谷分时段申报5月意向交易电量。
4.操作流程:直接交易用户、售电公司在交易平台交易菜单申报意向交易电量。
5.注意事项:直接交易用户自行申报,由售电公司代理参与交易的零售用户通过售电公司进行申报;请各市场主体按时进行信息申报,未按照规定时间提交申报信息视为自愿放弃参与本次交易,相关责任自行承担;正式交易时间以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发布的交易公告为准。
五、2021年5月合同电量转让交易
1.市场主体:有意愿参与5月合同电量转让交易的直接交易用户、售电公司。
2.申报时间:2021年4月28日9:30~15:30。
3.需完成操作:出让方、受让方在交易平台交易菜单以集中竞价方式申报交易信息。
4.操作流程:出让方与所代理的零售用户在合同菜单完成月度零售合同电量调整,保证批发电量大于零售电量--出让方、受让方在交易菜单以集中竞价方式申报电量、电价信息--首都电力交易中心出清交易结果--交易结果发布。
5.注意事项:合同电量转让交易在首都电力交易平台开展;出让方转让标的为1-12月年度交易、4-12月多月交易中5月合同电量,且必须满足同一时段批发合同电量大于零售合同电量;出让方同一时段申报电量不得超过其该时段当月各类批发侧合同电量总和的20%;交易结果等信息发布时间详见交易公告。
六、2021年4月结算结果信息确认
1.市场主体:批发侧有4月合同电量的直接交易用户、售电公司以及零售用户。
2.确认时间:4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需完成操作:直接交易用户、售电公司在交易平台在结算菜单核对、确认结算结果信息,零售用户查看相应结算信息。
4.操作流程:直接交易用户、售电公司在交易平台核对、确认结算结果信息,无异议则点击确认。
5.注意事项:若调整结算结果发布时间,另行通知。
七、其他
1.CFCA数字证书作为市场主体身份验证介质,请各市场主体妥善保存。
2.首次参与北京地区电力市场化交易的售电公司、市场化准入用户名称与供用电合同中用电人名称不一致的电力直接交易用户(特指参与批发市场直接交易用户)参照《首都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北京市电力市场履约保函工作指引的通知》(首都交易〔2021〕2号)和《首都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市场主体提交银行履约保函的通知》(详见首都电力交易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相关要求及时、足额提交银行开具的履约保函。
3.具体平台操作方法可参见首都电力交易平台(www.pmos.bj.sgcc.com.cn)市场服务版块中发布的操作手册。如需有其他疑问可在微信中查找“首都电力交易差异化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在线咨询。
4.非操作时间将不定期进行系统检修,预计会影响部分用户登录,请各类市场主体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操作。若临时调整各项工作时间,另行通知。
首都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