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向发电央企再拨付500亿元可再生能源补贴,并注资100亿支持煤企纾困
电力安全关系国计民生,也是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阵地。
5月1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求财政货币政策以就业优先为导向稳住经济大盘”。
他提到,要确保能源供应,在前期的支持基础上,再向中央发电企业拨付500亿元可再生能源补贴,通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注资100亿元,支持煤电企业纾困和多发电。
「能见」亦获悉,此前相关部门已经拨付了首批500亿元资金,此次资金拨付为第二批。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之前,就有消息称财政部或筹集5000亿元资金以解决可再生能源补贴问题。
3月24日财政部网站发布《2022年中央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其中2022年本级支出7183亿元,较2021年增加4048亿元。
相比往年,今年中央政府性基金本级支出中未披露“可再生能源补贴”科目,而是与其他7项共同列入“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科目,该科目金额增加3600亿元。
对比2021年明细,2022年列入“其他”的科目除了可再生能源补贴外,其余项目2021年合计金额仅67.51亿元,差距悬殊。加之2022年中央预算报告正文中提及“推动解决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资金缺口”,增加的金额属于可再生能源补贴基本确定。
申万宏源研究测算,仅靠可再生能源电费附加收入,到2022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历史欠账将达到3800多亿元,与上述“其他”新增支出3600亿元数字整体吻合。
但是如果仅新增支出3600亿元,可能无法解决所有的历史欠补,同时未来几年依然会存在补贴缺口。
「能见」亦获悉,为从根本上解决可再生能源发展补贴的问题,相关部门给的一个方案是,将由国家财政一次性支出3500亿元,这部分就是上述新增的2022年财政预算资金,同时由电网企业举债1500亿元,合计5000亿元,专门用于解决可再生能源历史欠补和未来几年补贴缺口问题。
两年前,市场曾一度传出有关部门考虑由电网企业举债解决可再生能源补贴问题,但是并未成行。
目前我国可再生能源补贴主要来源于2006年《可再生能源法》规定并设立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
《可再生能源法》实施以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历经五次调整,2006年最初征收标准为0.001元/千瓦时,伴随可再生能源规模的不断扩大,2008年上调至0.002元,2009年上调至0.004元,2011年上调至0.008元,2013年上调至0.015元,2016年上调至0.019元并延续至今。
2016年专家曾建议提出,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上调至3分钱,即可满足全部补贴需求,但未获通过。这使得“十三五”以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额远低于实际需求,导致补贴缺口持续加大。
到2019年底补贴缺口累计超过2600亿元,2020年底缺口突破3000亿元。
如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为892.29亿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安排的支出为923.56亿元。
同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也未能足额征收,2015-2019年征收率不到85%,每年约有200亿元应收未收资金。
补贴的拖欠,导致很多可再生能源企业陷入现金流枯竭的危险境地,特别是民营企业处境更加艰难,部分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因没有足够的现金流偿还贷款,出现了违约现象。
另外,有一些金融机构因此收紧风电、光伏行业的信贷规模,进一步加剧了可再生能源行业的系统性风险。
与此同时,2020年9月我国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后,客观上要求必须加大对可再生能源的投入力度,但是补贴的拖欠制约了行业的再投入。
中信证券认为,若按照偿还历史补贴资金3600亿元测算,预计可增加整个新能源行业的投资能力约12000亿元,能够覆盖国内新能源电站建设未来2年的资本支出规模。
那么该如何理解这一系统性变革?由中国工程院院士、英国皇家工程院院士陈清泉,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首任主任李俊峰做序并推荐的《碳中和革命:未来40年中国经济社会大变局》著作,以通俗易通的语言为读者呈现出一幅波澜壮阔的碳中和画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