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公司:政、警、企联动 组合拳打击窃电
国网辽宁电力 2021年8月18日 762
“您好,请配合公安机关出具该项目的电量计算结果和窃电时间……”8月11日,公安机关致电国网沈阳供电公司用电检查员确认某发展有限公司电量计算结果并核定窃电时间。
为营造良好的供用电环境,维护社会用电秩序,扩大反窃电普查范围,沈阳公司联合市工信局和公安部门组织常态化开展“政、警、企”联合打击窃电专项行动。
据该公司客服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7月5日,用电检查员在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位于新民地区高台子镇张宝屯村的某发展有限公司存在窃电行为。他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后对用户下达《用电检查结果通知书》,并通知其限期接受处理。
但该用电户认为电能表接线盒有封,并以“我是租户,我租之前还有其他租户”为由,拒绝接受处罚,其与房东互相推诿妄图逃避责任。
7月21日,用电检查员再次到用电现场对该户下达停电通知书,该用户一再逃避责任。
7月28日,按照《供电营业规则》相关要求,用电检查员会同市工信局工作人员,到用电现场对该户采取停电措施,用户依旧拒不接受处理。用电检查员立即提请公安机关介入,具体情节公安机关尚在调查中。
沈阳公司将积极配合市工信局、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工作,持续开展“政、警、企”联合打击窃电专项行动,精准锁定、依法查处,为肃清用电环境、靶向降损增效贡献力量。(文/史灵丰 范欣雪审核/郑铮编辑/宋青)
信息来源:国网沈阳供电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