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关于完善自备电厂价格政策的通知》发布:过渡期自备电厂交叉补贴按5分/千瓦时征收

售电政策 2018年9月17日
摘要: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经信委日前发布了《关于完善自备电厂价格政策的通知》,通知中称,自备电厂企业应按自发自用电量缴纳政策性交叉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1016元(含税,下同)。2018年7月1日-201...
查看原文
免责声明:本网摘要信息均来自互联网公开渠道,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查看请跳转原文,如涉及任何链接相关问题,请联系 media@nengapp.com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并网自备电厂 / 山东省物价局 / 信息化委会同省物价局 查看更多